【融聚讲堂】第十二期 《珠海市物业管理电子投票系统管理办法》《珠海市业主委员会委员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讨论会
时间:2020-02-12 16:19:36 点击:次

广东融聚律师事务所业委会专业委员会新春座谈会暨《珠海市物业管理电子投票系统管理办法》《珠海市业主委员会委员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讨论会(融聚讲堂第十二期)成功举办
2019年1月13日,广东融聚律师事务所【融聚讲堂】第十二期举办了一场“融聚律所业委会专业委员会新春座谈会”,本次座谈会邀请了本所提供法律服务的顾问单位、当事人及相关人士共同参与,主要目的是对《珠海市物业管理电子投票系统管理办法》及《珠海市业主委员会委员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内容进行分析、讨论,并提出相关意见。
这两份文件由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起草,并已于2018年12月21日召开了听证会。



会上,广东融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杨海玲律师带领大家针对住建局听证的两份文件逐条进行分析,对有异议的条款,纷纷提出各自的意见。珠海三好名苑业委会成员宾先生认为:“《珠海市业主委员会委员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这份文件的名称与内容相左,文件名称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但内容大部分是对业委会委员的评分”。
珠海社会工作服务协会党委书记、会长熊俊超女士指出:“《珠海市业主委员会委员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四个评分标准的附件无法区分委员个人与委员会整体,以评分结果作为参考标准存在瑕疵”。珠海银石雅园小区业委会主任刘先生、珠海蓝溪风景小区业委会主任冯先生认为:“相关部门在规范业委会委员工作管理的同时,应当重视推进、鼓励小区成立业委会,提高业主参加业委会选举的积极性。
规范对业委会及业委会委员的管理是非常好的,委员们亦能认可。但不可忽略的是,当前成立业委会的小区少之又少,且业委会的工作难度大,耗时长,业委会委员大都是工作之余兼职参与业委会的日常管理,他们仅凭一腔服务小区、服务业主的热情,并无任何回报。在工作难以推进的情况下,时间长了,热情度自然就退了。因此,希望相关部门在规范的同时更要重视业委会的发展”。
讨论中,大家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会后我所将根据这些意见整理出一套建议书并以广东融聚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向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等相关部门提交意见。





感谢本次参会的所有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