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因出租方解除而导致的巨额索赔案件(5.28质证)•讨论会||简讯
时间:2020-06-05 15:32:32 点击:次
2020年5月28日上午,广东融聚律师事务所针对租赁合同因出租方解除而导致的巨额索赔案举行了一次讨论会。
会议由我所主任、合伙人袁利丹律师主持,姜逸轩律师助理、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朱晓红参加了讨论会,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大湾区青年律师成长沙龙发起人兼导师林叔权律师给出了指导意见。
庭审的法官很谦虚,说自己没有审过这类案子。实际上租赁合同纠纷的案件一般一审都是在初级法院,二审才会到中级法院,所以法官这么说也是正常的。
我们之前也提了证据没有先质证,这个问题对方也提出来了,说明我们以前是对的,只不过我们不愿意去说法官了。因为法官今天早上都承认说自己没有审过这类案子,要问别的法官,要问别的鉴定机构,所以我相信他确实是没有审过一审的租赁合同纠纷。
但是,正因为法官没审过这类案件,所以首先庭审对我们来说就很重要,第二我们需要很多书面的法律文书来呈现我们的意见。这个案子,鉴定意见出来以后,我们提交了书面的异议,对于对方提出的异议我们也给出了我们的意见。这些都需要通过书面展示出来。
我们的意见要展示出来、让法官听到。那么多资料,法官不可能每一个资料都仔细翻看的,现在珠海的法官很忙,所以我们要将资料准备好,在庭审的时候讲出我们的观点。
那么现在这个案子我们要做的就是“守”,我们要守住鉴定公司的初步鉴定意见。怎么去守?当然不是去找关系,要用我们的证据来说话,而且鉴定公司也会按照他们的行业标准和准则去做鉴定。
我们下周二要做的事就是将装修工程的鉴定和我们的依据重新理一遍。第一是核对我们原有的证据清单,包括证据的原件;第二要核对造价公司的报告,我们不仅仅要看证据,也要看报告。
被告最终肯定是要攻击的,所以我们要守,我们现在的角色就是守阵地的角色,我们这两天要结合报告和证据把“守”的工作做好。
对方已经提了对我们证据的质证意见,他的观点已经有了,对报告的意见也已经有了,对方的攻击点在哪里我们也是清楚的。
造价公司也不是听双方怎么讲,就按双方说的调整,它有它的准则。造价公司也讲了,这个程序就是它听双方讲,讲完它再做解释,解释完之后它最终还是按照准则去做。
比如被告说我们提供不了图纸、价格、发票等等,他的意思就是我们要承担举证不能的意见和后果。那造价公司未必是这样的,因为这些工程已经做了,所以就是按政府信息价做出认定的。
我们今天早上提出了有没有新的定额和信息,这些对方也可以提。对方在做整个鉴定过程中,专门找了一个专业机构来给意见,同样对于这两份报告,我也建议再找专业人士或者找有评估资质的专业机构看看,看完可以给意见给我们。因为我们现在是在“守”,一定要把它守好。
关于净化系统,我们肯定没图纸了,但是是可以看到管道、设备,我们下午一定要提交一份要求现场勘察的书面报告,要求对净化系统现场勘察。而且我们要再找一下之前已经评估的那个报告里面有没有包含净化系统,如果有那这个就不是新提的问题了。
关于建筑结构图和施工图,对方今天也讲到需要我们装修的施工图,那我们就要专门挑出来,下周二下午,在质证的时候要专门把它列出来。
所以这个案件需要朱晓红实习律师和姜逸轩助理将证据结合报告做一个梳理,然后由我和袁利丹律师一起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