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减刑谁之过——郑俊怀违规减刑被收监启示
时间:2019-11-19 15:07:16 点击:次
11月4日晚间,内蒙古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发布郑俊怀两次减刑被依法撤销的公告,内容为2019年1月21日,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向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郑俊怀的两次减刑裁定提出纠正意见。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经重新审理,于2019年11月1日依法撤销对郑俊怀的两次减刑裁定。2019年11月4日,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裁定向郑俊怀送达,同日,已对郑俊怀收监。
减刑的实质条件
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减刑的实质条件是,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一般地说,犯罪分子在服刑中的悔改表现和立功表现是统一的。但也有些犯罪分子有悔改表现而无立功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而无突出的悔改表现。刑法规定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都是减刑的条件。犯罪分子只要具备了其中之一,就可以减刑。当然,如果既有悔改表现又有立功表现,则可以在法定的减刑限度内给予更大幅度的减刑。
郑俊怀违规减刑被收监启示
而伊利前董事长郑俊怀减刑的依据五次记功奖励、一次监狱改造积极分子奖励及一次重大立功奖励,均已被认定为“捏造虚假事实,编造改造表现材料”,其不再符合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减刑条件,因此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向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纠错意见,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重新审理,撤销郑俊怀两次减刑裁定是合法合理的。
正如新京报评论所言,“郑俊怀之所以两次成功减刑,同样得益于萨拉齐监狱方面的‘神助攻’。”郑俊怀“捏造虚假事实”、“编造改造表现材料”、“违法报请减刑”两次减刑,究竟是哪些人违反法律规定在其背后为其提供帮助,应当彻查到底,追究刑事责任。
正义不会缺席,无论犯罪分子通过什么手段一时逃离监狱,但最后都无法逃避法律制裁。国家陆续出台多部法律文件、司法解释,从刑法修正案到司法解释严格规制减刑,与此同时国家展开多轮刑罚执行监督,专门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违法行为,郑俊怀被重新收监,是国家是严格规制和强力整肃刑罚执行大背景下的缩影。